桂林市护照补办指南


桂林市护照补办指南


一、申请条件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可以申请补发
二、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填写
(二)完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可到办事大厅免费拍照)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本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2.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薄等)
3.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
4.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
(1)监护人的委托书
(2)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向登记备案地或者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还需提交《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的单位公章) 。
(六)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
1.军官证
2.士兵证
3.警官证
4.军校学员证
(七)普通护照损毁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 。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 。
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
四、紧急办证情形
申请条件: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入学报到时间临近、已定妥行程但临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出境的 。
申请材料: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费用
普通护照:每本120元(发改价格〔2019〕914号)
护照加注:每项20元([1993]价费字164号)
支付方式:网上支付、现金支付
六、办理地点
(一)申请人可向全国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
(二)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可向登记备案地或者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
(三)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
【桂林市护照补办指南】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0773—582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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