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怎么样处理( 二 )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可在签订的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定协议有效后,将制作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 。如果一方不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或者反悔的,则另一方可持民事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4 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不服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原来作出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核一次,并详细载明复核的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 。
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属于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依法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确定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错误,依法可重新划分当事人之间的责任 。
5 购买“全保”后,便无需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购买了“全保”
是不是就不需要自己再掏钱了
恐怕没这么简单......
在现实生活中,购买车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大家习惯称之为“全保”,并容易将其理解成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个人不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这是一种没有正确理解保险赔偿规则的错误认识 。
在保险赔偿范围内,投保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自行承担诉讼费、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外的费用等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有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等不同的金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限额的金额越小,分担当事人风险的能力越小 。随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逐年提高,建议除投保交强险之外,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限额至少为100万元 。
6 找上门来的“律师”是否可信?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往往有自称是交通事故专业维权的“律师”主动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应核实其是否具有法律服务的相关资质,同时,不要将身份证、银行卡、医疗费票据原件等随便交给他人保管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费用通常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项目依据伤者实际情况而定) 。在进行协商或者诉讼时,受害人本人或者家属应尽量亲自参与,以便全面了解维权的过程和结果 。
希望大家
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文明安全驾驶
永远用不到上面的内容
综合:宁乡法院、湖南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来源: 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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