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青岛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青岛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救助供养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给予保障 。
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类制定,体现差异性,分为三档: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护理标准按照当地政府为城乡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补助标准给予保障 。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护理标准按照当地政府为城乡困难的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补助标准给予保障 。
3、集中供养的自理人员的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护理标准的三分之一给予保障;分散供养的自理人员的护理标准按照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护理标准的三分之一给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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