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是什么 如何认定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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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特困人员申请救助供养需要那些材料?
1、申请书(手写和制式申请书,需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4、在校学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原件;
5、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6、房屋属自有产权的提供房管证复印件,属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
7、夫妻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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