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期内,到单位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手续 。
2.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于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
3.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按社保业务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并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4.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对用人单位申报登记材料如有疑问,可根据劳动监察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办理 。
5.社保卡办理手续:首次参加社保的人员,用人单位应至市、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为其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并将社保经办机构编制的社保个人编号及时告知其本人 。
苏州市区各地社保基金缴纳中心电话及地址:
【苏州失业保险参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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