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报销标准 大连医保异地安置指南


办理流程+报销标准 大连医保异地安置指南


长期在异地工作、居住的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大连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学生除外)、单位在职职工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都属于“异地安置”,需要先办备案手续 。
异地安置备案所需材料
1.本人异地户口簿或居/暂住证或房产证 。
2.随配偶或子女居住的,可提供投靠亲属异地户口簿或房产证 。
3.随军配偶或子女是异地现役军人的,异地居住证明可由部队开具 。
4.用人单位派驻职工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可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劳动合同、派遣合同、调转函或政府机构、单位公文等、加盖单位公章) 。
5.大连户籍的学龄前儿童提供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异地社保证明或异地户籍/异地房产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
异地安置备案办理流程
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点击“新增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其中,“安置区类型”选择“异地安置” 。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安置一次办理长期有效,只能办理一个安置城市,如果需要变更安置地,需间隔半年以上 。
异地安置报销标准及报销指南
异地安置地(居住地或工作地)联网医院住院直接结算标准
1.执行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2.执行参保地(即大连市医保报销标准)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起付标准及基本统筹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850元(在职85%退休92.5%)、二级医院500元(在职88%退休94%)、一级医院300元(在职90%退休95%),特殊病种减免起付 。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含25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须现金垫付报销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 。
未成年居民:起付标准及基本统筹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300元(75%)、二级医院200元(85%)、一级医院100元(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
低保居民: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75%、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
老年居民及低收入人员:起付标准及基本统筹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850元(70%)、二级医院500元(80%)、一级医院300元(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
居民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由居民大病保险按分段比例支付 。
现金垫付医疗费的情况
1.如病情确需转往非安置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由安置地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转院单;
2.非安置地突发急诊急救就近住院的,须提供急诊急救病志;
3.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门诊统筹、门诊特药及门诊管理病种待遇的,须提供相关门诊病志及处方明细;
4.安置地联网医院直接结算未成功退改为现金住院的;
5.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
6.不符合就医地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 。
现金垫付医疗费审核报销
本人或授权代办人向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提交本人激活的社保卡及下列材料(自行留存复印件):
1.治疗后一年内的,未支付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始收据及明细(加盖有效印章);
2.住院病案(加盖有效印章);
3.放疗病案(指放射治疗的、加盖有效印章);
4.门诊相关病志及处方明细(指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门诊统筹、门诊特药及门诊管理病种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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