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恢复户口申报登记


无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恢复户口申报登记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恢复户口申报登记
?服务流程
无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恢复户口申报登记


?服务对象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
?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 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申报材料
a、落户联系单
b、居民身份证
c、户口注销证明
d、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受理条件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 , 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 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 , 向安置地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 。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退出现役后一年内 , 可以在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配偶处申报恢复户口(学生集体户除外)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恢复户口申报登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调查核实后办理的户口登记事项 , 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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