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帮扶生猪退养生活困难人员


海盐:帮扶生猪退养生活困难人员


在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一些家庭艰难的养殖户引起了海盐县的器重,如何帮助这部分家庭转产转业、解决后顾之忧?近日,海盐县出台了《关于做好生猪退养生存艰难人员帮扶工作的建议》,通过发放一次性的应急性、过渡性暂时救助,实施“一户一策”造血型精准救助等方式,切实保障退养艰难家庭基本生存,促进退养工作顺利平衡开展 。
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针对生猪退养的艰难家庭,海盐县将开展一次全面排摸,重新核定“三低”家庭收入,切实掌握艰难家庭底数,对符合最低生存保障标准的家庭及时予以保障 。
海盐县将重新核定低保家庭收入,及时调整最低生存保障金额;重新核定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户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对生存艰难的非“三低”家庭,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符合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户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
在确保退养艰难家庭基本生存的同时,强化保障对象动态管理,严厉落实“凡进必查”制度,全面开展帮扶对象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于最艰难群体 。
对尽成退养的艰难家庭实施救助
针对2016年3月以来列入生猪养殖整治举动范围实施退养,目前家庭无违建猪舍的艰难家庭,根据家庭的艰难程度和不可怜形,海盐县将赠予一次性的应急性、过渡性暂时救助,根据不同的具体条件分为三类 。
【海盐:帮扶生猪退养生活困难人员】其中,一类对象是最低生存保障户,救助标准为每户不超过月最低生存保障标准的16倍;二类对象是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户,救助标准为每户不超过月最低生存保障标准的12倍;三类对象是重度残疾人家庭和艰难残疾人家庭,救助标准为每户不超过月最低生存保障标准的10倍 。具有多重身份的对象,按就高原则享受救助政策 。
对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列入生猪养殖整治举动范围实施退养,家庭无违建猪舍,且未享受各类补助、救助或已享受的各类补助、救助额低于上述救助标准,目前生存仍艰难的家庭,参照上述救助标准执行 。
对因重要疾病、突发事件或其他特别艰难等因素导致生存艰难的其他艰难家庭,可由家庭提出申请,经村(社区)、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海盐县将按照相关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及时赠予相应的救助 。因生猪退养造成生存艰难的,暂时救助标准视艰难情况就高执行 。
“一户一策”造血型精准救助
在暂时救助的基础上,海盐县将对尽成退养的艰难家庭实施“一户一策”造血型精准救助,实现“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帮助艰难家庭彻底脱贫 。
“造血型”救助要“量体裁衣”才干取得最大的救助效益 。海盐县将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主动发明和专业服务作用,通过知道低保艰难退养户的实际情况和帮扶需求,建立“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的帮扶机制,相关部门(单位)组团落实项目搀扶、生产技能培训、公益岗位推荐等相关帮扶措施,提升家庭生产能力,改善生存水平 。
据悉,海盐县还将出台《海盐县支出型乒搂家庭救助主意》,对因重要疾病、子女就学等家庭刚性支出远远超出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实际生存水平低于海盐县最低生存保障标准的家庭赠予相应的社会救助 。(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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