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法院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 。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应当裁定驳回异议 。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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