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目前平台正在加紧建设中)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
●共有产权不动产证满5年后,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以及购房人购买政府份额的价格如何确定?
代持机构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
购房人转让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代持机构应当按购房人提出的转让价格予以回购 。
【申请条件+配售对象 北京共有产权房常见问题汇总】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 。回购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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