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女童伤势好转后,司法机关将对女童进行伤情鉴定,而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也是唐某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 。
新闻链接:恶犬伤人事件频繁发生
2021年9月,河南安阳的一位年近80岁的女士在小区内被两条大狗咬伤 。从公共场所视频可以看到,两只巨型犬在经过老人身边时突然上前咬了其臀部,并把老人拖拽到路的一边,其间狗主人试图拉住狗,但并没有成功 。事发后,老人被家属带到医院接种狂犬病疫苗,而责任方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
这是另一起发生在江苏盐城的狗咬人事件 。今年10月6日下午,盐城的一名女子带着小孩过马路 , 遇到路边一店铺门口的一条狗,于是蹲下抚摸,而这只狗的身上并未拴绳 。突然,这条狗猛烈撕咬女子脸部,旁边的店员见状立刻上前将狗驱赶 。而据周围居民介绍,这条狗属于旁边的一户店主 , 平时很少被拴绳,周围人见到这只狗都会绕行 。
2021年5月2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事情发生在2020年12月15日,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的岳女士在小区内遛狗时 , 被刘先生所饲养的大狗咬伤,而且自己饲养的小狗也被大狗咬死了,同时造成了自己身体多处受伤 。当时,刘先生并未对大狗采取任何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系狗绳等 。
原告岳女士说,自己被刘先生养的大狗扑倒在地,身上多处被咬伤 , 还亲眼看见了自己的小狗被咬死的经过,受到了精神损害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张英周:被告饲养的是一只烈性的德国牧羊犬 , 就你明确知道这是不允许饲养的,那你在家里还进行饲养 。你在饲养的同时,你又没有对它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具有危险性比较高的这样一个动物自己出去把人咬伤了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对其饲养的犬只采取拴养或圈养等安全措施与原告因此受伤以及遭受的合理财产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因此,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因被犬只咬伤以及饲养的宠物犬死亡而产生合理损失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刘先生赔偿原告岳女士医疗费、犬只医疗及购买犬只费用等共计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元 。
养犬条例如何落到实处?
据了解,2021年5月1日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另外,各地也有涉及养犬管理的明文规定,例如 , 依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在限养区内,养犬人应当对犬只拴养或者圈养,妥善管理犬只;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焊鞲龅胤骄醒奶趵?nbsp;, 你注意它不是一个规章 , 它是一个条例,是一个位阶比较高的法规 。但是在落实过程中,往往只要没有人举报或没有出现像崇州这样的一个恶性事件,各个地方对包括流浪犬在内的这些犬类的平时安全隐患排查不足,我觉得这是一个根本原因 。
据专家介绍,之所以出现犬类安全隐患难以被排查或治理的原因,是由于人们普遍在居民小区内遛狗,执法管理人员难以对相关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另外,受害者举证难、索赔不易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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