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201是哪里的身份证号 132201开头身份证是哪里( 七 )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688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 , 本院在执行刘桂财与孙有斌买卖合同纠纷、张俊彦与濮阳市弘祥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孙有斌运输合同纠纷两案中,被执行人孙有斌、濮阳市弘祥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 现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孙有斌,男 , 1965年7月6日出生 , 陕西省定边县杨井镇高天梁村人,农民,住本村 。身份证号:612726196507066311 。
被执行人:濮阳市弘祥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刘建华,该公司负责人 。
住所地: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赛博大厦217室 。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孙有斌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孙有斌实施拘留的,给予200元的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孙有斌、濮阳市弘祥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0158元、231705元 。
举报电话:0934-4466436 19996266778
特此公告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689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曹博洋等33人与覃太鑫、陕西博航启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覃太鑫、陕西博航启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 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覃太鑫,男,苗族,1993年10月12日出生,湖南省绥宁县河口苗族乡杨家寨村5组人,陕西博航启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证号:430527199310127815 。被执行人:陕西博航启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鸿海大厦B座14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海涛,该公司总经理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覃太鑫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覃太鑫实施拘留的 , 给予500元的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覃太鑫、陕西博航启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34250元 。举报电话:0934-4466436 19996266778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690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 , 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 , 维护司法权威 , 本院在执行谢仲权与谭文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 , 被执行人谭文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 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谭文平,男,1962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深泽镇人 , 城镇居民,住深泽镇石油街4号16栋1单元201室 。身份证号:13232319621119101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谭文平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谭文平实施拘留的 , 给予200元的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谭文平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0810元 。举报电话:0934-4466436 19996266778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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