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12时起广西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管控区解除管理


5月2日12时起广西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管控区解除管理


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5月2日12时起,解除东兴镇寓安花园小区,东兴镇汇锦湾小区,东兴镇明基花园,东兴镇华隆凤翔阁1组团1单元,东兴镇柑子岭路432号-438号(双号)、450号-466号(双号),东兴镇柑子岭路603号-613号(单号)、柑子岭路631巷19号和21号,东兴镇兴东路399号-407号(单号),东兴镇兴东路329号2栋2单元,东兴镇东盟大道1183号、那超路519巷5号-13号(单号),东兴镇天和路北面北郊二三队安置地A37号等区域封控区管理;解除东兴镇深沟社区第5、9、10、18、19、21、22网格等区域管控区管理 。以上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后纳入原所在网格管控区域管理,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
特此通告
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5月2日12时起广西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管控区解除管理】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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