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义贷款感情破裂转贷,抛出一方续贷可以吗

【夫妻名义贷款感情破裂转贷,抛出一方续贷可以吗】

夫妻名义贷款感情破裂转贷,抛出一方续贷可以吗


1、当事人结婚前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3、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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