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哪些财产不应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哪些财产不应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哪些财产不应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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