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四 )


 ?。ㄎ澹┍徽鞯嘏┟竦氖油疽搅票O战煞涯晗?nbsp;, 以纳入社会保障时点为截止点,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每2年折算1年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部分按1年折算),最多不超过15年 , 其中:女性从年满36周岁开始每1年视同1年,最多不超过15年 。征地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征地期间以及征地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
 ?。┰诒徽鞯嘏┟衲扇肷缁岜U鲜钡恪⒌赐瓿刹伪=煞阎?nbsp;, 第二、三年龄段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参保缴费到账后,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待遇资格审核后办理补报手续 。各区县(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从保障被征地农民医疗待遇出发 , 自行确定经办方式 。2020年7 月至本文件发布之前,被征地农民此阶段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本条
款处理 。
 ?。ㄆ撸┚朔忠勰晗奘油肮せ疽搅票O战煞涯晗蓿挥氡徽鞯嘏┟袷油煞涯晗拗馗醇扑?。16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学习期间及依法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并被收监执行期间 , 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
四、继续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
 ?。ㄒ唬┑谝荒炅涠稳嗽币淮涡苑⒎呕旧畈怪? ,其中年满7周岁不满8周岁每人一次性发放8000元基本生活补助费,每减少一周岁或增加一周岁,减少或增加500元 。
 ?。ǘ┑诙炅涠稳嗽辈握漳扇肷缁岜U鲜钡闶背ど呈型谑б当O战鸨曜?nbsp;, 一次性发放24个月的基本生活补助费 。纳入社会保障时点时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不足2年的,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实际月数一次性计发 。
五、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管理
 ?。ㄒ唬┣炕徽鞯嘏┟裆缁岜U献式鸪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区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其来源为:
1. 按征地面积 290 元/平方米为基础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 同时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城市建设用地分类设置社会保障资金收取系数,其中: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1.5;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为0.8;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项目统一按1.0的系数标准收取 。浏阳市、宁乡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收取标准 。
2. 在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中提取10%作为社会保障资金 。
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利息及其增值收入 。
4.其他可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资金 。
以上资金尚不足以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由区县
 ?。ㄊ校?财政兜底解决 。
 ?。ǘ┣炕徽鞯嘏┟裆缁岜U献式鸸芾硎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过渡期专项补助、养老保险补贴、个人账户补偿金、养老保险补偿金、丧抚补助金、医疗保险补偿金、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缴、基本生活补助费等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转借或擅自将资金用于任何形式的直接投资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开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支出户 ,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对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资金代收代付 , 进行往来账务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分类应支付的社会保障资金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到支出户 。自然资源规划、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账务明细管理,确保账务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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