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五 )


六、加强组织实施
 ?。ㄒ唬┭故抵魈逶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先保后征”、“应保尽保”、“谁征地、谁负责”等工作要求,及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
 ?。ǘ┣炕棵判?。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等工作;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工作;征地服务机构牵头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核定等工作;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督促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划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根据实际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必要经费;税务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配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核定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等检查审计工作 。
 ?。ㄈ┘忧啃?。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 , 做好政策解读 , 让被征地农民知晓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规定,引导被征地农民树立“谁缴费、谁受益”的理性参保意识,增进被征地农民对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本通知下发前未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人员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等参照本通知执行 。各区县
 ?。ㄊ校?可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有效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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