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 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 , 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
一、严格认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
?。ㄒ唬┳既方缍ǘ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在征地时实行货币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下列人员不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
1.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招考招录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人员;
2.已享受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人员;
3.法律、法规或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能纳入的其他情形 。
 ?。ǘ┭细裰葱心扇胧钡?。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时点原则上以 《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之日为准 。根据被征地农民纳入社 会保障时点确定的年龄,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 3 个年龄段:
1.不满 16 周岁为第一年龄段;
2.女性年满 1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男性年满 16 周岁不满 60 周岁为第二年龄段;
3. 女性年满 55 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为第三年龄段 。
 ?。ㄈ┤险婵谷隙ü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身份核定实行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区县(市)人民政府审定和村(社区)公示、区县(市)公示的“三审两公示”工作机制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 (居) 民委员会应当自 《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 民代表会议,经村(居)民本人申请后提出3个年龄段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经乡镇(街道)复审后呈报区县(市)征地服务机构、自然资源规划、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审核并在区县(市)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村集体公示7天后,报区县(市)人民政府核准 。
村(居)民申请时须如实完整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否则,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区县(市)人民政府核准的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员名单以及根据人员名单确定的出生年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原则上不得变更 。
二、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保障工作
第二、三年龄段人员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以下简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 , 并按照规定享受缴费补贴、过渡期专项补助、养老保险补偿金、养老保险补贴等补贴补助 。
 ?。ㄒ唬?缴费补贴及年限 。
1. 缴费补贴标准:每年按照应缴费年度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20%×12 的标准进行补贴,至补贴年限满止,其中应缴费年度不足 12 个月的按实际应缴费月数确定 。缴费补贴自纳入社会保障时点次月起计算 , 用于个人自主缴费补贴或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自主缴费享受的缴费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发放 。
2. 缴费补贴年限:以纳入社会保障时点为截止点,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每2年折算1年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年限(不满 1 年的部分按1年折算),折算缴费补贴年限最长为15年,其中:女性从满36周岁开始每1年折算1年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年限 。享受的缴费补贴年限自纳入社会保障时点次月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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