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的内容有哪些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的内容有哪些】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的内容有哪些


1、住居所指定权 。未成年人子女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 。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 。
2、交还请求权 。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民法院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 。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
4、抚养义务 。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 ,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 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 。
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 , 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
6、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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