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冠门诊治疗费用报销对象+比例


青岛新冠门诊治疗费用报销对象+比例


门诊报销
【青岛新冠门诊治疗费用报销对象+比例】协同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 , 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我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 。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政策范围内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全省统一为75%,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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