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流程及要求


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流程及要求


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程序及要求
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流程及要求


一、提取程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原件)——省中心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申请材料当日无法核实的 , 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 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 , 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
【陕西省直公积金提取流程及要求】二、提取要件的要求
1、除本细则特殊说明外 , 所有提取材料要件必须提供原件 , 复印件、扫描件、照片等均不得作为申请依据 。
2、无自有住房证明、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本次提取业务专门出具的证明资料 , 省中心均需留存原件 。
3、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要件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省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提取业务时对照审核原件 , 留存复印件 。
4、代办提取的基本要件: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不能办理提取业务时 , 职工可委托配偶、父母或子女代为办理 。代办人办理时 , 除规定的提取材料要件外 , 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提取职工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和关系证明 。委托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婚姻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委托父母、子女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够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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