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
【东莞人才公寓申请对象】2. 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入紧缺人才,或符合我市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条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
3.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符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引进条件在我市创业的人才 。
推荐阅读
- 东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 附具体地址 宁乡人才服务窗口在哪里
- 长沙浏阳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地址+咨询电话
- 东莞人才公寓政策相关问题
- 东莞个人产权线上查询教程
- 东莞人才公寓地点及分布
- 东莞市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手机查询指南
-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滨海湾新区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的通告
- 东莞鼓励建筑配建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新规
- 东莞买房还能公积金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