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切换期间武汉医保服务指南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切换期间武汉医保服务指南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统一部署,2021年底武汉市将停机切换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切换期间武汉医保服务指南如下:
一、职工医保、城乡居保就医结算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应尽量避开系统停机时间,个人常用药品可在停机前提前备药,非急需药品可在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购买 。确需在停机期间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的,医药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
特别提醒: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编码数据库切换的通知》(鄂医保办[2021]16号)文件要求,新系统上线后,个人账户不能再用于支付保健品及酒精、医用口罩、棉签等无国家医保编码的药品、医用耗材等项目 。
(二)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应尽量避开系统停机时间,个人常用药品可在停机前提前备药,非急需药品可在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购买 。确需在停机期间门诊就医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系统切换上线后,可到就诊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费用补录、结算和退费 。
(三)住院(生育)就医
1、在院医保患者 。停机前已办理入院,但未达到出院条件的,就医医疗机构应于12月22日16点前办理医保结算,停机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待省平台上线后,在新系统中办理医保住院及结算(不另收起付线) 。
2、新入院医保患者 。系统停机期间需入院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先记账,待省平台上线后,在新系统中办理医保费用补录和结算 。
(四)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就医
参保人员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应尽量避开系统停机时间,个人常用药品可在停机前提前备药,非急需药品可在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购买 。确需在停机期间就医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或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记账),系统切换上线后,可到就诊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费用补录、结算和退费 。
(五)“双通道”用药、城乡居保“两病”及重大疾病就医
“双通道”用药、城乡居保“两病”及重大疾病就医应尽量避开系统停机时间,个人常用药品可在停机前提前备药,非急需药品可在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购买 。确需在停机期间门诊就医和“两病”就医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系统切换上线后,可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费用补录、结算和退费 。
(六)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认定
停机期间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正常受理参保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认定业务 。参保人员病情经医院鉴定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资格的,待系统切换上线后办理待遇补登记手续,停机期间发生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费用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追溯报销 。
(七)“双通道”用药、城乡居保“两病”及重大疾病登记
因系统切换停机导致“双通道”用药、城乡居保“两病”及重大疾病不能及时登记备案的,停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系统切换上线后可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追溯报销 。
二、异地就医办理
系统停机期间,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持卡直接结算服务暂停 。系统切换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办理补登记和结算手续,停机期间未能及时备案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参保人员可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后,到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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