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0年缴存基数上下限
根据《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按照河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石家庄(不含辛集)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6980元测算,2020年度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9245元,最低为3849元 。
2020年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如对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如不调整,可仍执行原缴存比例 。
什么是公积金缴存比例?
用以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比例 。
同一单位可以存在两种缴存比例吗?
【石家庄市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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