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烟台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烟台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保障
居民门诊慢特病是指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确认备案,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其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部分疾?。沂芯用衩耪锫夭〔≈址治桌嗪鸵依啵?共计68种 。其中 , 甲类16种、乙类52种 。
(1)甲类门诊慢特病
居民医保甲类门诊慢特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 , 除部分病种外,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一档、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40%、60%,一档缴费的不能超过该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二档缴费的无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乙类门诊慢特病
乙类门诊慢特病门诊实行起付标准和限额管理 。除部分病种外,乙类门诊慢特病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年度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档、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报销比例分别为35%、50% 。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该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烟台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温馨提示:同时享受甲类和乙类门诊慢特病待遇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负担一个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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