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环线以内道路全天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天津外环线以内道路全天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通行措施


一、限行措施
自 2017年6月1日起,全天禁止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外 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 。
二、过境车辆绕行道路
过境车辆可绕行高速公路环线(即滨保、京津、荣乌、津晋、长深、海 滨、蓟汕等高速公路),以及公路环线(即东金、杨北、武静、京福、港静、静 王、团王、津淄、制万、津歧、港塘、汉港、津沽、津塘公路,海景大道,蓟汕 联络线海河通道等道路) 。
三、通行证办理
确须进入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的车辆,可办理通行证,通行证分为日间通行证和夜间通行证,具体发放原则如下:
(一)日间通行证 。
日间通行证分为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证(7 时至 22 时)和外环线通行证(7 时至 19 时),通行证发放保持现有发放模式和发放数 量不变 。持有日间通行证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可在通行证允许通行的时间段,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但不包括早晚高峰时段(7 时至 9 时、 16 时至 19 时)和其它设有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标志的道路 。
(二)夜间通行证 。
夜间通行证仅针对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持有夜间 通行证的车辆,每日 22 时至翌日 7 时可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每日 19 时 至翌日 7 时可在外环线上通行,每日 22 时至翌日 4 时可在快速路通行,但不 包括其它设有全天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交通标志的道路 。
1.夜间通行证按需申领 。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区 域,使用中型、重型载货汽车的企事业单位,可经需求认定、环保认定后核发 夜间通行证 。
2.夜间通行证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出通行需求,由商务、工信、建 设、交通运输、市容园林等上级主管部门对运输需求进行认定,由环保部门对 车辆所属的排放标准进行认定,最后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电子通行证 。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起运地或目的地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使用中型、重型载 货汽车的企事业单位,携带单位有效证件,向商务、工信、建设、交通运输、 市容园林等市、区主管部门提出运输需求 。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后,为申请单位 开设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证互联网申办系统用户名称、账号、密码;
第二步:申请单位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 (http://tj.122.gov.cn)页面右下方友情链接处,点击“中型、重型载货汽车 夜间通行证申请系统”,利用授权的用户名称、账号、密码进行登陆;
第三步:点击添加车辆,进行车辆信息录入,并提交审核 。
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辆类型、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登记日 期必须与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内容一致 。其中,车辆型 号依据车辆登记证书第 7 项“车辆型号”录入,或依据行驶证“品牌型号”英 文型号部分,车辆型号中不得输入中文字符;发动机型号为车辆登记证书第 12 项内容,不同于行驶证中“发动机号”,填入“发动机号”的视为无效数据 。
运输目的地所在区可选择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运输目的地地址要求详 细、真实、准确、有效 。
第四步:经需求认定、环保认定通过后,“状态”一栏显示通过,可下 载通行证文件 。审核不通过的,“状态”一栏显示不通过,“原因”一栏显示 未通过原因 。
第五步:自助下载打印通行证,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明显处,以备交 警路面检查 。
四、我市各有关部门管辖范围
(一)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认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加油站、冷链等批发、零售企业,以及会展物流服务相关企业运输货物的中型、重 型载货汽车夜间通行需求,具体管辖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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