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二 )


八、开发商不给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对开发商阻挠、限制、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请及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公积金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 , 以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投诉电话6669256 。
九、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前还贷?
已完成首次约定还款且无逾期 , 在每月的1-19日 , 借款人可以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柜面还款 , 也可以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爱山东 APP、烟台一手通 APP办理线上还款 。提前还款为千元的整数倍 , 中心不收违约金 。
十、贷款结清程序是什么?
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领取贷款结清的相关材料 , 再到不动产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手续 。
十一、如何办理逾期还款?
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后,应在每月1—19号的工作日办理逾期还款手续 , 贷款正常后再按期还款 。
办理途径:
(一)柜台办理: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发放贷款的委托银行柜台办理 。
(二)微信办理:关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左下角-业务办理-还贷款-归还逾期 。
(三)网厅办理:登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gjj.yantai.gov.cn/)-网上公积金-个人业务入口网上办公营业厅-贷款管理-归还逾期 。
十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注意哪些事项?
(1)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到借款银行领取《借款合同》、还款计划表等资料 。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最低还款额等情况 。
(2)按合同约定在每月19日前,将应还款项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为避免由于银行卡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扣除 , 造成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产生贷款逾期,应适当比还款计划数多存一些 。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还款卡(折)等信息发生变更的 , 应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 。
(4)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后到公积金中心或贷款银行打印新的还款计划表 。
十三、哪些情况不予贷款?
借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
(一)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为他人担保的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
(二)《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信息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超过6期(含)及以上逾期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含贷款、贷记卡 , 不含卡费、年费等);
(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五)公积金账户被冻结的;
(六)解除婚姻关系不足六个月的;
(七)近亲属之间的不动产权交易;
(八)涉及产权分割的不动产权交易;
(九)购房产权共有人包含未成年人等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十)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
十四、六区范围内购买二手房按政策规定应该在哪办理?
缴存职工在我市芝罘、莱山、福山、牟平、开发区和高新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以上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市中心自由选择经办地 。
在我市其余区域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执行在购房所在地办理不变 。
十五、等额本金及等额本息的区别?
等额本金法就是每个月固定还一定数额的本金,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加上每个月应还的利息 , 前期还款额较高,后期因本金减少,月供也会快速降低 。
等额本息法是采用的浮动本金,即每个月的月供恒定不变 , 前期还的都是利息 , 后面还的都是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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