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任职条件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
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
3、董事的任职期限 , 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定期把董事的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期不得超过3年 。不定期是指从那天算起 , 满3年改选,但可连选连任 。
4、我国对董事的作了一定的限制 。依据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1)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执行期满未逾5年;
(2)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 , 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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