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实施方案( 三 )


(二)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1.加强培训机构党的建设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属性 , 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加强培训机构章程建设,明确党组织关系隶属行业主管部门 , 建立机构党建工作负责人和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把好培训活动政治关,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
2.摸清培训机构底数状况 。全面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排摸登记 。
3.实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明确本领域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准入方式,并强化日常监管 。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体育部门负责体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商务部门加强托管类机构的日常监管 ,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托管类机构开展学科、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培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查处 。
4.规范培训机构审批登记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制定转登工作办法、时间表和路线图;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严审批其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核查清理“僵尸校外培训机构” 。
5.建设数字监管服务平台 。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 , 借力温州市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契机,依托教育“数字大脑”工程,建设温州民办教育智慧服务管理平台,接入“浙里培训”平台系统,将培训机构基本信息、收费、课程、合同、教师、党建等信息全部纳入平台 , 构建准入、监管、执法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智慧监管平台,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的数字化监管水平 。
6.实施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公示有关信息,包括机构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招生对象、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等)、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安全管理制度、投诉电话等内容 。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信息公开制度 。
7.严格培训时间限定要求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 ,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控制培训结束时间,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 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不得留课后作业 。
8.强化培训内容备案审查 。实施培训内容备案监督,全面掌握学科类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 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 。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不得对外公开 , 不得宣传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名校”录取人数等 。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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