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成立税务流程,新公司成立后税务方面有哪些流程及费用

新公司成立税务流程

新公司成立税务流程,新公司成立后税务方面有哪些流程及费用


1、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在当地开设企业的对公基本账户 。
2、取得开户许可凭证,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公章发票章,在网上或者到注册地区税务局大厅,提交新办企业税务开通申请 , 税务登记完毕后,可在税务大厅购买“税务UKEY” , 并后续网上申请领取发票 。
3、税务登记和发票办结,次月1日起开始申报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每个月均要申报,并需建立账本账册备查 。
公司:
中国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社团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产生以前,合伙组织都没有取得法人的地位,但是却有其他的一些法人团体出现 。这种情况最早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 。在古罗马,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寺院等宗教团体、养老院等公益慈善团体都取得了法人的地位 。到了中世纪,有一些贸易团体取得了法人的资格 , 尤其是其中从事海外贸易的组织 。在中世纪英国,这样的组织享有相对合伙更大的独立性 。
新公司成立后税务方面有哪些流程及费用(一)办证期限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 , 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二)登记程序
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
2、报送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
(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
(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新公司成立税务流程,新公司成立后税务方面有哪些流程及费用】(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
3、办理纳税磁卡
4、领取税务登记证
(三)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 , 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停业或者复业,需办理停业(复业)申请手续 。
扩展资料:
在何种情况下纳税人处理税收改革应当包括:改变实体的名称,改变其法定代表人、改变其住所、营业地点(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扩大或缩小了生产经营的范围,和其他税务登记的内容 。
纳税人已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 , 如实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不需要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如果改变登记的内容无关的内容工商登记,应当申请变更税务登记之日起30天内的实际改变税务登记内容,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或由有关部门或宣布改变 。
公司是刚成立的而且这几天特别咸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
1、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2、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3、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4、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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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税务登记的材料:
(1)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 。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②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 , 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地点 。
①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②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 , 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③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④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3)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手续 。
①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
营业执照 。
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 。
银行账号证明 。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 。
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
国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②填报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 , 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 , 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
③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 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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