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三限房5年后出售管理规定

【东莞三限房5年后出售管理规定】

东莞三限房5年后出售管理规定


承购人持有的三限房产权执行市场化商品房的限售政策(目前我市的住房限售年限是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 。与普通商品住房不同的是,三限房实行封闭流转,只能一次性将50%个人产权份额转让给代持机构或其他符合三限房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全市范围)的受让人 。当然,获得完全产权的按市场化商品房政策执行 。
三限房首次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后,承购人可以通过购买代持机构产权份额获得完全产权 , 承购人与代持机构按相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费 。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且入户东莞满3年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8折一次性购买代持机构持有份额;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且依据《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 号)申领并持有莞香卡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7折购买,持有玉兰卡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5折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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