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烟台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取消?】
为什么烟台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取消?
近年来,住建部、国家审计署等部门相继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活动,取消超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规定的提取范围,我中心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 , 印发了《关于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的通知》(烟住〔2020〕7号,2020 年5月1日起执行) , 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
取消的提取条件说明
支付物业费、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异地求学这3项提取条件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提取范围,其中前两项是2015年省政府以《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扩大的提取范围,2018年12月省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决定》(鲁政发〔2018〕31号)宣布《意见》失效 , 这两条也应该随之取消,但我市之前一直未停止执行 。应国家审计署要求2020年3月25日前必须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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