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办理要求:
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以后,以及在其他不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应当退还 。
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
【沧州市失业保险退款】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 , 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 , 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上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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