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二 )


2.医院流程:医生工作站下载“转诊审批表”,医师填表科主任签字,医保窗口审核盖章 。
3.医保中心审批备案:省直医保:患者持单位介绍信、“转诊审批表”、检查报告单等资料,到省医保中心医疗服务科审批备案 。
市医保:办理门诊转诊要留当次门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等,住院转诊要有当次住院病历,参保人员到医保中心办理转诊备案时要携带转诊表及转诊依据,刚办理出院尚无住院病历的,请携带当次出院小结,到市医保中心管理科审批备案 。
4.外转费用报销:
省医保:经省医保中心备案后到异地就医能够直接结算的,可直接报销;不能直接结算的参保患者,出院后由单位专管员凭单位介绍信、本人医疗保险卡、诊疗凭证(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收费票据、出院证)、诊断建议书、转院审批表到省医保中心审核报销 。
转往外地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按照三级医院的标准再提高5%;本人只负担一次起伏标准的费用 。
市医保:在医保中心备案转外就诊医院是跨省直接结算的医院,即可享受直接结算 。未享受直接结算的在就医终结后,携带相关材料在我院医保科办理费用上传手续,医保中心审核后报销医疗费用 。
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城镇职工:转外就医起付线同普通住院,住院统筹支付在职77%(公务员补助8%);退休89%(公务员补助5%) 。
城乡居民:转外就医起付线1500元,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住院统筹支付55% 。
五、太原市中心医院省、市医保门诊大额疾病申报、就医流程:
1.医保窗口资料初审:持住院病历复印件、社保卡、身份证初审 。符合条件的发放《申请表》,专科医生填表、开诊断建议书并门诊盖章、科主任签字,医保窗口复审盖章 。
2.省中心申报:省直医保:患者持以上资料交单位专管员,单位开介绍信于每季度后两个月的21-25日向省医保中心申报鉴定,病种有20种 。
市医保:每年5月、11月集中收集资料,申报鉴定,病种有36种 。
3.就诊:经过鉴定的患者,在门诊二楼的医保科门诊开药(每月处方总量不得超过1个月用量) 。审核盖章后持社保卡和《大病手册》到财务窗口记费,药房拿药 。

太原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太原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太原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六、太原市中心医院市医保门诊谈判药品(特殊药品)申报、就医和购药流程:
1.准备申请资料:1)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病理诊断、特殊化验指标结果报告单)(需加盖出具单位病案或诊断管理专用印章)
2)个别疾病需基因检测报告单(需加盖出具单位病案或诊断管理专用印章)
3)社保卡或城乡居民《医保诊疗手册》和复印件
【太原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就医流程】4)身份证复印件1张
5)一寸红底照片4张
2.医保窗口初审:发放《谈判药品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 。
3.填表:责任医师对病情、资料审核评估鉴定,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
4.医保窗口复审:符合准入条件的盖章确认 。
5.市医保中心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发《谈判药品使用诊疗手册》,享受评估时间内的谈判药品医保待遇 。谈判药品待遇资格自《谈判药品使用诊疗手册》核发之日生效 。
6.就医和购药:1)患者就医:持社保卡、《谈判药品使用诊疗手册》 。2)记录:责任医师在《谈判药品使用诊疗手册》上详细记录并开具处方 。3)审核:患者持处方到医保窗口审核、盖章 。4)购药:患者持处方、社保卡、《谈判药品使用诊疗手册》到谈判药品定点药店购药 。5)评审审核:超过评估时间后仍需继续使用谈判药品的,须填写《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效药使用评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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