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太原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太原市中心医院医保患者就医流程
(铁路医保参照省直医保执行)
一、太原市中心医院省、市医保入院、就医审批、出院手续的办理:
1.办理住院:持入院证、社保卡、身份证、“诊疗手册”(医师在诊疗手册内完善诊断、入院记录)在入院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转医保手续:省、市医保患者持以上资料在住院窗口审核,办理转医保手续 。
2.转诊患者:市医保(包括城乡居民):属于分级诊疗265个病种需二级医院的《太原市分级诊疗转诊审批表》及以上资料在10#分级诊疗审核窗口和12#城乡居民医保审核窗口办理转诊手续 。
阳曲、清徐、娄烦执行县乡一体化医疗改革试点进行全人员、全病种转诊 。
3.外伤患者:省直医保:由单位开具受伤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的外伤证明,并加盖公章 。
市医保:城镇职工:按自费住院,持入院证在9#窗口审核认定,符合标准者享受意外伤害保险 。
省、市城乡居民:提供包括受伤原因、时间、地点、经过的,无第三方责任人的证明,并加盖居委会公章 。
4.生育患者:省直医保:工作人员在省生育系统审核、备案 。
市医保(包括城乡居民):按医保办理入院 。
5.接诊入住病房:进入病房后将入院证、“诊疗手册”交所在科室的护理站保管 。
6.体内植入材料和血液制品的审批:医保审核窗口审批,临床科室持特殊就医申请表、白蛋白血液制品申请单、相关化验单(48小时内)、病危重通知书(72小时之内)等资料 。
7.出院结算:使用社保卡及出院手续在出院窗口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其余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垫付 。
参保单位欠费的市医保城镇职工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在参保单位缴费后,参保人员携带发票、出院证(此两项自留复印件)、患者银行借记卡及复印件、医保诊疗手册到医保中心报销 。
二、省、市医保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省直医保:为10万元 。
市医保:城镇职工为每年8万元 。
城乡居民为每年7万元 。
2.住院起付线标准(起付线):
省、市医保:三级医院800元;当年第二次住院的400元;年度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0元 。市医保享受公务员待遇的由公务员补助报销50% 。
城乡居民:三级医院1000元,转外就医起付线1500元,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起伏标准降低50% 。
3.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省医保:在职82%,退休87% 。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除个人先自付费用),公务员补助60%,医疗照顾人员70% 。
市医保:城镇职工:在职82%(公务员补助8%);退休91%(公务员补助5%);城乡居民:60% 。
住院费用甲类全部进入统筹,乙类除去个人先行自付部分后进入统筹,丙类全部自费 。
4.住院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线-乙类自付-丙类自费)x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三、省、市医保大病(含公补)保险待遇:
1.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省直医保:每年50万元 。
市医保:城镇职工为每年32万元 。
城乡居民为每年40万元 。
2.二次补偿:省直医保: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公补)按规定支付后,政策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公补)按70%给予支付 。
四、太原市中心医院省、市医保异地转诊流程:
1.条件:病情不能明确诊断、不能控制病情发展或因医疗设备条件所限等,方可转往异地(省:只限转诊于北京、天津、上海)上级医院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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