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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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科业务审批流程
一、《就业创业证》审批流程
(一)申请《就业创业证》应提交材料:
失业登记:1.《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或《失业登记申请表》;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失业登记告知承诺书》2份(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提供信息真实性,可以不再提交毕业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营业执照注销手续);4.一张2寸红底照片,一张小于50KB电子版照片 。(3个工作日)
单位就业登记:1.《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或《就业登记申请表》; 2.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用工花名册等) 3.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委托书;4.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劳动合同复印件;6.一张2寸红底照片,一张小于50KB电子版照片;7.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5个工作日)
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灵活就业的,本人进行书面承诺 。
求职登记:1.《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一张2寸红底照片,一张小于50KB电子版照片4.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二)审批流程:个人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进行申请审核→街办劳动保障所审核3到5个工作日发证 。
二、劳动力建档立卡
为实现全省劳动力“一人一档,一人一卡”,享受人社“点对点”线上服务,我区16-60岁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正在进行中,请符合年龄条件的居民同志主动参与采集 。通过扫描“民生山西”APP、“山西人社”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均可完成个人登记 。
就业援助科业务审批流程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
【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流程】2、《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三份、一寸红底照片三张 。
3、个人承诺书以及公示三份 。
4、“4050”人员需持与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办理 。
四、灵活就业登记
初次申请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申请表》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
五、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1、在太原市、县(区)参保的人员,初次申请的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以及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不再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由内部通过系统核查;
2、已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未满人员再次申请的,不再提供任何资料,系统核查后,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
3、已享受完3年社保补贴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保卡、交通银行借记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到万柏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援助科进行办理 。
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企业注册地址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
2、小微企业申报社保补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企业(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3)与被招用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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