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保业务经办类政策( 二 )


②“单位开户预审”:可在本公众号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后上传照片,收到审核通过推送通知后,可直接在湖北政务网上注册并办理增减员等业务 。
③“异地就医登记”:可在本公众号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后上传照片,审核时间两个工作日,收到审核通过推送通知后,即可在异地联网医院使用社保卡办理住院结算 。
以上三类业务需后台审核,东湖分局正常上班后会尽快完成审核 。
5、哪些社保业务可以通过邮件办理?
答:对于“网上”暂未提供办理的业务,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社保机构对外服务电子邮箱或拨打服务电话申请办理 。经社保经办人员确认后,按要求将相关业务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社保经办人员将按有关规定限时办结回告 。如:失业保险金告知、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职工或近亲属申报工伤认定、工伤就医资格开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领等业务 。
6、如何通过邮件办理社保业务?
答:对于“网上”暂未提供办理的业务,如单位申报失业金告知、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申领、异地就医登记、死亡待遇核定(含在职和退休)、社保卡业务(其中卡解锁(密)、注销、解挂还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前住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等等,参保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社保机构对外服务电子邮箱或拨打服务电话申请办理 。各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对外服务QQ号、QQ群也可在线人工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社保经办服务联系方式如下:
7、哪些社保业务可以延期办理?
答: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因疫情防控而不能及时申报或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职工或近亲属申报工伤认定以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手续的,社保部门可延期办理并确保参保单位及个人社保利益不受影响 。在疫情期结束后,参保单位及个人应按规定时限及要求办理 。涉及相关社保待遇结算、支付和发放,可从原到期时开始计算,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补发,确保参保人应享受待遇不受影响 。因此,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可暂不必急于办理现场业务 。
8、退休手续延期办理会影响待遇支付吗?
答: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申报退休的,后期审核后可补付延误期间养老待遇;按照市人社局养老处要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审批时间从自参保人提出申请之日30个工作日以内调整为45个工作日以内;因病提前退休人员退休时间将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时间一致,退休待遇从审批通过次月开始计发 。
9、退休人员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年审,会影响退休待遇支付吗?
答:社保年审可通过支付宝及武汉人社APP在家完成 。如操作不便,可等疫情结束后再行年审 。根据人社部通知精神,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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