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条件(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与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办理材料:
1、毕业生身份证原件;
2、《就业报到证》原件;
3、未开封的人事档案(档案由学校寄送的人员登录http://xahrss.xa.gov.cn/,首页底部在便民查询栏找人才中心业务指南/到档查询”查看档案号:传送门)
二、托管流程: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
【西安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条件】具体托管指南可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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