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档案托管流程(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从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辞职、辞退和离职人员,或者在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聘用的人员 。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辞职、辞退和离职文件原件或与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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