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吕梁离石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2022年度吕梁离石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一.居民医保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原则是什么 ?
(一)应保尽保原则 。除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外 , 全区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做到应保尽保 , 力争全覆盖 。
(二)年度参保原则 。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实行年度缴费 , 年度享受待遇 。
(三)不重复参保原则 。全区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 , 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
(四)责权对等原则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或家庭成员 , 必须履行“按照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 , 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责任 , 才能取得相应年份医疗费用报销的权利 。不履行参保责任者不能享受待遇 。
二.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范围如下:
(一)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
(二)离石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本地就读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
(五)持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六)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
(七)离石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
(八)非参保期内出生的具有城乡户籍的新生儿;
(九)非参保期内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收养的社会弃婴 。
三.参保登记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 , 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 具体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
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但发生变更的 , 要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 变更后次日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
温馨提示 :
缴费人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 , 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  , 因自身原因造成缴费错误或重复缴费 , 由缴费人自行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 退费政策及申请资料请咨询退费地医保经办机构 。
四.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1年 ,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580元 。2021年预收2022年度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40元  , 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凡参加本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可免费享有居民大病保险 待遇 , 相关保费按照规定标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筹集 , 个人不再额外缴费 。
五.征收期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 , 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  , 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 。
六.特殊缴费
(一)困难群众资助、补贴 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资助表
2022年度吕梁离石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温馨提示 :一是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前务必与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属于特殊缴费范围  , 一旦按正常模块办理缴费 , 将无法再办理特殊缴费;二是由于系统间数据传递有时会出现延时 , 建议缴费人在核定后次日再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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