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洞头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申请指南


温州洞头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实施方案的函》(温环发〔2019〕7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洞头分局、市公安局洞头分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联合制定了《洞头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实施方案》,各位车主可以根据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来申请提前淘汰补助啦 。
【温州洞头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申请指南】一、淘汰补助原则
(一)分类引导、适当补助 。鼓励符合条件的车辆提前淘汰,对淘汰的车辆根据类型及使用年限给予适当补助;
(二)鼓励报废、促进更新 。鼓励车辆就地报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鼓励更新购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车辆;
(三)先受后补、统一发放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申请提前淘汰的,先对提交的材料予以受理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按受理先后顺序发放补助资金 。
二、淘汰补助车辆年限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3年7月1日之前的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 。
三、补助条件与适用范围
(一)在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淘汰注销的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适用本方案 。
1.在洞头区(不含灵昆街道)范围内注册登记上牌的车辆;
2.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3.非因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
(二)不予补助情形 。
1. 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明确的已达到强制报废情形的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
2.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财政供养的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
3.自2020年1月1日(含)以后转籍的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 。
四、申请期限与补助标准
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申请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受理,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 。
本次车辆淘汰实行分阶段、分年限、差别化补助政策,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年限长短给予补助,淘汰补助标准逐年递减 。同一类型及使用年限的车辆,在2020年申请淘汰补助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在2021年申请淘汰补助的,补助标准为全额的90%,在2022年申请淘汰补助的,补助标准为全额的80%(详见附表1) 。
五、受理地点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区生态环境分局)422室
联系电话:0577-63473634
六、申请材料
(一)车主申请提前淘汰补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车主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 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由委托人代办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 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原件(特殊情况的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 明),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 洞头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表2) 。
(二)相关说明 。
申请材料中原件主要用于核对 。经核对无误,复印件留档,原件退还;若为代办申领,全权委托书原件(如为代办申领)也须留档 。
七、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办理程序 。
1.车主携带相关材料并填写《洞头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资金申请表》交予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区生态环境分局)4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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