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参保材料


佛山医保参保材料


禅城区
(一)普通户籍居民
1. 《佛山市禅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申报表》 , 一式两份 , 收一份;
2. 居民户口簿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家庭户的 , 复印户口簿首页、办理人页、参保人页 。
集体户的 , 户口簿复印首页、参保人页 , 户口簿首页原件如不能提供 , 可只提供复印件 。
3. 办理人居民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 复印正反面;
家庭户的 , 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可代办 。
集体户的 , 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参保人是未成年人 , 由父母代办的 , 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 。
4. 佛山市范围内的指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家庭户的 , 提供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社保卡(以下简称“指定扣费银行账户”);
集体户的 , 提供参保人的指定扣费银行账户;如参保人是未成年人由父母代办的 , 也可提供其父母的指定扣费银行账户 。
5. 参保人出生证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 参保人是未成年人且是集体户 , 或是家庭户但和父母不同户口簿 , 由父母代办的提供;
6. 参保人结婚证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 由配偶代办且夫妻不同户口簿的提供 。
(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 《佛山市禅城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 , 一式两份 , 收第一联;
3周岁及以上入读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 , 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的 , 提供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需学校(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 。
2. 参保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以父、母(含亲父亲母、继父继母、养父养母 , 下同)或参保子女为户名的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社保卡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 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5. 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 , 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提供的《居民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 , 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 , 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 , 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 。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 , 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
6. 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 , 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
(三)大中专学校学生
1. 学校扣费账户资料 , 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
2. 《基本医疗保险居民身份大中专学生参保申报表》 , 电子文档以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申报表 , 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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