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指南( 二 )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收到补贴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对审核中难以确认的相关信息可退回并要求申请人配合上传有关佐证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注明不符合原因 。
(三)公示 。经审核通过的,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补贴申领资格;核实举报事项与事实不符且不影响补贴发放的,按规定发放补贴 。
(四)支付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审批服务科审批,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学员本人银行账户 。
申请材料:
(一) 上传资料
申请人须在填报时上传以下相关材料原件(清晰拍照或扫描件)作为附件(附件须按材料名字命名,如: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银行卡正面扫描件等):
1.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港澳台人士则上传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返乡证正反面 。
2.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功能)正反面或存折首页 。备注:系统必须具体填写“支行名称”方可发放成功 。填写格式: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XX市XXXX支行,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XX支行 。
3.顺德区户籍申请人,需上传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
4.如是本省外市户籍的,须另外上传顺德区核发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正反面(广东省居住证不清晰需提供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历史记录,下同)或本人在顺德区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5.如是外省户籍的,须另外上传我省核发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正反面和申请人本人在顺德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6.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身份认定材料(仅限申领生活费补贴的困难人员提供) 。
7.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在校生、非退休或已领退休金人员的身份认定材料(仅限系统提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校生/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可申报”而实际确不属于提示人员类别的申请人提供) 。
系统提示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申请人,需提供从证书核发日期前至补贴提交时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同时需工作单位出具的申请人非在编人员证明 。
系统提示为“在校生”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本人所有学籍信息页面截图 。
系统提示为“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及从证书核发日期前至补贴提交时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本指南由区民政人社部门负责解释 。
受理机构: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22838180
有关说明:
1.系统填报信息中,有红色*号标识的内容为必填内容 。如因信息填报不全或错误导致补贴申领被拒绝的,需重新申请 。
2.附件必须以材料名字命名后上传(如:身份证正面扫描件,银行卡正面扫描件等) 。
3.为节省申请人时间,提高申请成功效率,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可在申领补贴前,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http://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确认证书信息已经入库 。如证书信息未入库,补贴信息系统无法校验证书真实性,将无法通过补贴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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