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指南


顺德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指南


佛山市顺德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指引(个人)
政策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 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20〕8号)
补贴对象: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含在本省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者、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在粤就业的港澳台人士等;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
其中,属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可同时申领每人每次500元的生活费补贴 。
注:外省在粤务工人员须持有我省核发的有效居住证,在粤就业港澳台人士须持有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 。
办理条件:
(一)户籍地、或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在顺德的各类劳动者 。备注:申请人需对应提交所在区户籍、居住或就业证明(详见“申请材料”) 。其中,居住证明为申请地核发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就业证明为在申请地依法参保凭证 。
(二)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取得相应证书(包括我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
(三)持有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 。
注:(1)已在企业或机构享受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劳动者,不得重复申领该培训项目的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2)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相应补贴 。(3)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且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申领重复享受 。(4)近3年内存在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获取技能补贴行为的,不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
申领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
补贴标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及标准,按省市项目及标准目录执行(以省申报系统为准) 。本省贫困家庭劳动者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500元 。
办理流程:
(一)申请 。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应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注册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CZG,下同)逐项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详见“申请材料”),向户籍地、或者常住地、或者求职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符合享受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一并提出申请 。
(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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