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指南

【2022年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指南】

2022年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指南


申报范围
从区外引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服务于纳税关系在青羊区的企事业单位、每年在青羊区所属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各类人才 。
创新类人才应在2018年1月23日之后(不包括续聘),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纳税关系在青羊区的企事业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 。
创业类人才应于2018年1月23日之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区创办企业 。
研发水平(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大产业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
主要包括以下五类人才:
1、专家人才(A类)
诺贝尔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其他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专家人才;成都市批准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
2、自主创新人才(B类)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引领主导产业发展,为我区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人才 。
3、领军人才(C类)
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以及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领军人才 。
4、创业人才(D类)
自带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项目来我区创办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自筹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或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不低于30%的创业人才 。
5、急需紧缺人才(E类)
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成都市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
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 。
1、用人单位登陆“青羊人才项目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已注册用户无需再次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申报指南》,相关政策文件均可线上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0日—5月20日 。
2、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网上初审,区人社局负责网上复核 。申报人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申请表》后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用人单位意见栏),并连同附件材料(所有附件材料均需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鲜章,主要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个人与所在企业签订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
(3)个人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或个人纳税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附教育部认证报告);
(5)相关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
(6)有代表性成果论著、专利荣誉等复印件;
(7)商业计划书、项目合同书或立项书等复印件,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
3、提交至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在“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汇总后报送至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
注意事项
(一)研发水平(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较大的产业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需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的,需由申报单位提交书面破格申请 。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且不能通过网上填报 。
(三)《青羊区创新创业人才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应分别装订,所有纸质材料需报送一式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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