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象山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象山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3-5周岁幼儿入园优先满足原则 。
(二)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
(三)坚持相对就近入园原则 。
(四)坚持小区配套优先原则 。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象山县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三、招生程序
(一)县教育局将具有招生资质幼儿园名单4月29日在象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
(二)各幼儿园对服务区内下半年新生入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 , 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订招生计划 , 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
(三)今年小班新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入园报名 。监护人注册账号后 , 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 , 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 , 选择“象山县”报名通道 , 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 , 选择填报幼儿园志愿 。
网上报名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5月23日上午9:00至5月29日下午5:00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 。每位适龄幼儿监护人可选择1-3所幼儿园报名 。其中适龄幼儿家庭户房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 , 首选小区配套幼儿园;无配套幼儿园住宅小区的适龄幼儿可选报相对就近幼儿园 。网上报名前 , 监护人需根据县教育局招生原则 , 仔细阅读有意向报名幼儿园的招生公告 。信息登记时间的先后与录取顺序无关 , 理性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 , 完成网上报名后进行评价 。所有注册登记信息需如实填写 , 如有虚假 , 取消录取资格 。登记信息时 , 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 , 只能选填一处房产信息 。
托班报名 , 中、大班插班报名依旧按照往年进行线下报名 。
象山县春晖幼儿园因迁建 , 下半年秋季幼儿入读借用万达幼儿园 。
2.6月6日至6月12日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审核 。各幼儿园根据监护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 如网上信息不全等必须补交资料或现场核验的 , 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监护人务必关注所报幼儿园的公告或通知 , 积极配合验证工作 。
3.6月15日—6月17日分批次完成预录取工作 。预录取信息各幼儿园以短信形式告知家长 。
4.6月22日公布空余学位 。未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的监护人 , 可通过“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区域内空余学额分布 , 选择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补报 。
四、招生要求
及时公布招生信息
幼儿园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 , 于5月11日前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张贴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公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即园所等级星级)、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 。
遵守幼儿园招生规定
幼儿园严格遵守有关招生规定 , 按县教育局核准的计划数招生 , 按规定年龄分班 , 按等级标准要求控制班额 , 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含寒暑假、节假日、托管服务等) 。不得对幼儿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 。招生报名期间 , 幼儿园通过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 , 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完成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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