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沙区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指南( 三 )


区工信局负责受理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小微工业企业、人工智能企业、信息和软件服务业企业的申报 。
区住建局负责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的申报 。
开发区金融工作局负责受理金融服务类企业的申报 。
开发区口岸办负责受理航运物流类重点企业的申报 。
区卫健局负责受理二级甲等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申报 。
区教育局负责受理民办教育机构的申报 。
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受理文化旅游体育机构的申报 。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受理农业农村相关企业、单位的申报 。
区民政局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不含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的申报 。
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园区单位的申报 。
开发区人才发展局负责南沙区高层次人才的申报 。
各镇(街)负责全力发动辖内企业申报 , 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申报工作 。
此外 , 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中明确支持人才入户的企业由对口的主管部门受理 。
企业符合多项条件的 , 只可选取其中一项向相关部门申请 。
?申办流程
(一)发动
发布申报通知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分工发动相关企业、单位申报 。
(二)申报
申报单位在完成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均须提供原件、已盖公章彩色复印件(按1:1比例复印原件)、已盖公章彩色复印件的彩色扫描版各1份 , 并统一用A4纸按上述顺序排列 。
个人申报资料原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对后退回单位 , 再由单位退回本人;单位申报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证书、上级证明文件除外) , 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时提交区人社局 。
已盖公章彩色扫描版以材料名命名文档 , 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单独文件夹 , 再以单位名命名文件夹 , 并将单位和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归集在一起;《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还需提供EXCEL电子表格版 。
(三)审核
1、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单位进行资格认定 , 在《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加具推荐意见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核对已盖章复印件、已盖章扫描版与原件是否一致 。
对符合条件的 , 形成《南沙区推荐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汇总单位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材料、《南沙区推荐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表格版)交区人社局 。
2、区人社局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 主要审查申报人员的申请条件 , 包括核验年龄、学历(资格)证书、社保缴费等 。
(四)报批
召开专题会议 , 研究推荐同意使用指标人员名单 。
(五)公示
将拟使用指标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
(六)办理入户
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获得指标人员名单通知相关申报单位 , 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名单将个人申报材料的原件PDF彩色扫描版相应命名好后上传到“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审定通过的人员名单 , 对在“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完成申报的人员 , 审核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系统申报的视为放弃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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