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2022年宁波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2022年宁波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考中招改革精神,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22〕2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我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一体化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多元发展 。
(二)坚持特色发展 。深化学校特色办学基础,积极探索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培育具有宁波标识度的品牌办学项目,提升特色办学质量 。
(三)坚持科学布局 。从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学校特色多样发展、有利于体育艺术事业繁荣发展的角度,科学布局布点自主招生项目,统筹招生规模 。
(四)坚持规范管理 。改进考试方式,建立统考与校考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综合素质 。强化全程监督,保障自主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
二、招生项目与招生规模
自主招生项目由学校申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发布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数量原则上应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总额(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等除外,下同)的20%,特色办学历史久、成效明显的学校放宽至30%左右,其中特长生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招生总额的5% 。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数量应不超过学校普通班年度招生总额的50% 。2022年,市直属普通高中强基计划、学科特色班招生比例为20%,其他区(县、市)可参照执行 。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严格审定自主招生项目,严格限定新增自主招生项目 。各校特色、特长招生项目应与学校特色发展紧密结合,强基、学科特色班等自主招生项目应与人才培养质量紧密结合,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于次年招生前公布录取最低分 。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自主招生项目统一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应科学设置,立足本地招生,国家级特色学校、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近三年市级赛冠军学校和民办学校可大市内跨区域招生 。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可申请体育、艺术、科技、人文和语言等相关类别特长生、特色班招生:
1.近几年在体育、艺术、科技、人文和语言等学科教育中,办学定位清晰,已形成办学体系和鲜明特色,获评省级特色示范高中的学校;
2.近3年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展示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集体前六名的学校;
3.列入“1122”学校特色升级工程建设学校 。
三、招生对象
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学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学习期间学业成绩良好且具有所报项目的特长和发展潜质 。具体要求如下:
(一)体育类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县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应届初三学生 。
(二)艺术类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对象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应届初三学生;或者虽然无相关比赛证书、等级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应届初三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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