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收到准迁证后怎么办理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办理:
1、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领取《户口迁移证》 。
2、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
《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
《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 , 需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 。
《准迁证》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 。
推荐阅读
- 收到通知说社保断缴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停发怎么办?
- 天津积分落户成功后子女可以投靠落户吗?
- 天津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后可以在哪落户?
- 天津异地转入的社保对积分落户有影响吗?
- 天津积分落户入户名单怎么确认?附确认办法
- 天津使用虚假信息申请积分落户处理办法
-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有年龄要求吗?
- 工种 天津如何认定紧缺职业积分的分值?
- 天津积分落户获得奖项可以计分吗?
- 天津如何认定资格证书积分落户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