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乐清发布进一步做好疫情减租有关事项通知( 三 )


2.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的权属人(管理人)间接出租给最终承租户 , 中间经二级招商物业或转租 , 不涉及国企的 , 一级国有权属人(管理人)收取的租金要减免给符合条件的最终承租户 , 一级国有权属人(管理人)为减免租金负担对象 。二级转租人原价或折价出租的 , 减免金额以二级转租人与最终承租人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基准 。一级国有权属人(管理人)应采取各种适当途径 , 如可设置未落实减免行为的可收回减租优惠政策、解除合同或其他惩罚性条款 , 可通过多方租赁主体共同签订协议的方式 , 督促二级非国有转租人把国有租金减免部分落实到最终承租户 。二级非国有转租人可自行决定溢价部分减免问题 。招商、转租过程中涉及多级国有承租人的 , 各级国有承租人应确保将租金和国有承租人溢价部分落实到最终承租户 。减免租金实际负担人未明确的 , 国企要先确保将减免租金落实至最终承租户 。
3.若承租人部分转租的 , 国有出租方收取的租金按转租部分的评估值占整个房屋评估值的比例折算;若未经评估或无法确定转租部分的评估值的 , 按转租部分的面积占整个房屋面积的比例折算 。
四、规范减免流程
【2022温州乐清发布进一步做好疫情减租有关事项通知】国有出租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流程 , 做好租金减免工作:
(一)摸底 。各国有出租单位要尽快摸清房产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如有间接出租方的)相关基本情况 , 形成房产承租方、实际经营承租方两个汇总表,仔细测算减免租金金额 , 并形成租金减免初步清单 。
(二)告知 。要根据摸底情况 , 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网络等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各企业 , 做到应知尽知 。告知内容应包括:企业房租减免范围、标准 , 办理程序 , 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受理时间 , 申请文本 , 需提交的材料等 。
(三)受理 。坚持便捷、高效开展受理工作 , 受理承租方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时 , 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 优先采取网上申报、信函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 。申请减租的承租方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报告、承诺函、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纳税申报表、其他相关材料(如涉及转租的 , 还要提供转租合同、最终承租人的租金支付凭证等)等 。
(四)审核审批 。国有出租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实地核实) , 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后 , 报主管部门(集团)审批 。各主管部门(集团)根据乐发改〔2022〕28号和本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审批工作;无主管部门的国有出租单位按内部控制制度自行审批 。
(五)公示 。审批通过的减免名单和减免金额等信息 , 由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集团)通过网站、相关权属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
(六)办理与反馈 。减免事项审批公示通过后 , 要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承租方 , 承租方凭告知书、实际经营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 。减免租金方式 , 原则上优先采取直接扣减当期租金或在下一期租金中抵扣方式 。对在2022年4-6月份租赁到期不再租赁的租户 , 采用租金直接返还的方式 。对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 , 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 。
(七)统计存档 。国有出租单位对租金减免情况要逐笔记录、统一汇总、建立档案、形成底表 , 以备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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